2009年9月28日 星期一

短期歐洲申根簽證

上個星期拿著所有申根簽證的申請資料上台北,想要一次就解決掉,沒有想到找德國在台辦事處找了一個小時才到,到了之後他跟我說早上才有收[短期申根簽證]的資料,下午都是收[長期簽證]的。真的是令我非常灰心。




德國在台辦事處網站上對於申請資料的要求都已經寫得很清楚,我想我在這邊就只提幾項網站上沒有提到的。(還是是我沒有看到...)


 



[

短期歐洲申根簽證申請資料]
1.
護照
2.
申請表
3.
身分證影本一分
4.
申請目的陳述一份(statement of purpose, e.g. traveling, visiting relatives)
5.
財力證明(證明你有足夠的錢可以在那邊旅遊或完成其他目的)
6.
行程規劃一份(簡述你哪些時間會在哪些國家)

[
歐洲申根簽證注意事項]

1.
若要申請短期簽證(一個月至三個月),僅早上收件,下午僅收長期簽證申請資料,例如交換學生。

2.
若是要申請30天的短期歐洲申根,財力證明需要10萬台幣。若是要申請30天以上,必須要有20萬台幣。

3.
簽證申請表上有一欄是要寫在歐洲聯絡人的。若是有訂旅館,就寫下旅館的聯絡資訊,另外還要附上旅館的訂房確認單(他們想要知道你不是亂掰的)。若是是要住朋友家,就寫下朋友的聯絡資訊,但注意:要再附上朋友的邀請函一份和護照影本一分(同樣的,他們也要確定你沒有捏造)。

4.
行程規劃主要目的是要讓他們知道你會什麼時候進入申根簽證國家,以及什麼時候會離開。他們也想要知道你會在哪個國家待最久,因為我們要申請的窗口是以在哪個國家待最久來決定,例如:若是我會在法國待最久,那我就要跟法國在台辦事處申請申根簽證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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